接聽時間:28日上午9:30-11:30室內設計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施清遠京站美食(江蘇龍蟠律師事務所律師)
  路先生:我和朋友程某合伙開了一家火鍋店,程某因當時資金不夠,向居某借款11萬,讓我當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期限到後,程某無力償還,居某便將我和程某共同起訴到法院,請信用卡代償問我要擔責嗎?
  施律師:這主要看你在欠條上簽名是屬於什麼性質的:首先,如果你是在借條上簽名而沒有任何其他標註的話,如果原告認定你是共同借款人,而程某又不否認的情況下,你的簽字行為就會被認為是共同借款行為。其次,如果在你的簽名前的標註是保證人的話,你將承擔的是擔保責任;再次,如果在你的簽名前的標註是見證人的話,對該筆借款你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系統傢俱在此提醒,如作為見證人身份,在他人借條上簽名的,一定要在自己名字前標註“見證人”字樣,否則容易為日後埋下法律隱患。
  趙先生:我是一個公司的法人,我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的合同糾紛案,經過一審法院審判,二審在維持一審判決的基礎上調解結案,現我公司莊臣已經被強制執行。現在我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一審法院的判決。這樣我公司還有申訴的機會嗎?以什麼理由?
  施律師:這個問題比較複雜,能不能申訴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首先要看一下,調解內容是否是你自願的,不排除法院強制調解或者是在法官表明不調解就維持原判的情況下作出調解意願;其次,可以審視一下調解的內容是否存在違法情況。如果以上兩點都符合申訴要求的話,你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建議您在申訴書上寫明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證據,提出新的足以推翻原判決和裁定的證據。
  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的董雲春律師。  (原標題:為朋友借貸做見證 簽名要標註“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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