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濟源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安陽市原政協主席趙微受賄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其違法所得一切財物依法予以追繳。趙曾任河南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安陽市委副書記,安陽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受賄逾518萬。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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