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買彩票中獎打官司討回5萬
  法院憑藉彩票上的字跡成功調解此案
  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訊(記者樊麗 通訊員劉鶴敏 實習生藍媛媛)定西市隴西縣一彩民委托彩票店老闆購買彩票竟然中了20萬元的大獎,事發後卻因其中10萬元的獎金歸屬發生糾紛。憑藉彩票上的字跡,隴西縣法院對這起彩票糾紛案件進行了調解結案,彩票店老闆最終返還彩民福利彩票獎金人民幣5萬元。近日,本報記者聯繫隴西縣法院辦案法官瞭解了整個案情。
  定西市隴西縣彩民王某,經常在當地張某經營的彩票站購買彩票,雙方因此很熟悉,即使王某到外地出差,仍然會給張某打電話購買當期彩票。每次張某給王某出票後,均在票面右上角寫一“寶”字作為標記,並將彩票暫時保管,待王某取票時再支付購票款。2013年9月16日,王某出差在外,像往常一樣給彩票店老闆張某打電話購買了460元的彩票。當晚開獎後,王某即發現自己所購的彩票中獎,中獎金額為人民幣201600元。但張某聲稱王某隻買了260元的彩票,中獎金額是101600元,另外兩張中獎金額10萬元的彩票是他和彩民郭某的號購買的。開獎當晚,雙方即為此發生了爭執。
  2013年9月23日,王某到定西市福彩中心兌獎時,得知郭某已於前一日拿著有爭議的兩張彩票在福彩中心領取了10萬元獎金,王某在看了郭某兌獎的彩票後發現彩票右上角果然被塗抹過。經過仔細觀察,王某認為張某先在彩票上用鉛筆寫了一個“寶”字,得知彩票中獎後,為了達到侵占的目的,擦掉了鉛筆所寫的“寶”字,進行了塗抹偽造,張某與郭某構成共同侵權,且拒不返還獎金。於是,王某將張某和郭某起訴至定西市隴西縣法院,要求二人返還彩票獎金10萬元。
  2013年12月初該案在隴西縣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原告與二被告當庭均申請對訴爭的彩票進行筆跡鑒定,經鑒定機構鑒定後得出結論,訴爭的兩張彩票均有刮擦痕跡,刮擦處原來書寫的是“寶”字,且與原告未中獎的彩票上書寫的“寶”字系同一人書寫。至此,案件事實漸漸明晰,但原告無法提供直接證據證實其購買了460元的彩票。雙方爭執不下,互不相讓,經過法官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並於當日履行了給付義務。  (原標題:托人買彩票中獎打官司討回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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